非遗

粤曲  

  粤曲原为粤剧的声腔曲调,后形成独立的曲种。清道光初年,由八音班的乐工清唱而萌发;同治初期,经失明女艺人“师娘”继承发展趋于成熟;后发展为自弹自唱或用乐队伴奏。粤曲是广东最大的地方曲种,流行于广东、广西、港澳及海外粤籍华侨聚居的地方。
  粤曲用广州方言演唱。粤曲重唱功,讲究声腔艺术,分大喉、平喉、子喉三大类。音乐性强,曲调优美,曲牌板式极为丰富,以梆子、二簧两大腔系为主体,吸收地方歌谣、小曲、小调为辅。表演形式除继承传统的清唱外,还发展了说唱、弹唱、表演唱、小组唱、小合唱等,有独特的风格和地方特色。

  2012年10月,被南海区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4月,被佛山市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5年11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佛肇江中珠莞七地粤曲精英巡演”表演粤曲


西樵镇第一小学粤曲表演《精忠报国》


在“惠风和畅喜放歌-何萍师徒春季粤曲演唱会”上表演粤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