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
《公示》文件指出,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议、厅党组会研究,提出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15项。
公示期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附: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